10月24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受贿犯罪案件,全县纪检监察系统100余名干部旁听了庭审过程。
检察机关派员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参加旁听人员表示,这次庭审非常有教育和警示意义,通过旁听“零距离”感受被告人误入犯罪歧途并认罪悔罪的过程,感到很震撼,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