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鹿邑县人民法院积极动员,认真部署,落实各项有力举措,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政治要求,查找“三个至上”思想不牢、党性修养不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坚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认识模糊等问题是否存在,看以人为本观念、服务大局观念、实事求是观念、改革创新观念是否得以真正树立。
二是提高大局意识,查找大局观念不强、全局意识不牢、办案简单化、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是否存在,看大局意识、服务能力、司法水平是否有所提高。
三是提高服务水平,查找各部门、干警个人是否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是否树立为民司法、为民服务的思想,看是否方便了群众诉讼,便民利民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查找干警是否有纪律松弛、冷横硬推、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着装不规范、裁判文书质量差、调解意识不强、案结事不了等问题,看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是否准确、及时、到位,查找干警在司法办案过程中是否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权钱交易、贪赃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相互说情、相互请托、相互牟利等问题,看各种无视人民群众疾苦、伤害人民群众感情、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是否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