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邑县法院城郊法庭秉承涉企案件优先调解、最大程度减少经营影响原则,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达上千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周口市某建筑公司因承建鹿邑县某工程需要钢筋,于2020年4月与河南省某钢材公司签订钢筋供应合同,约定钢筋数量、价款及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河南省某钢材公司按照约定供应钢筋;2022年9月21日,经结算,周口市某建筑公司应支付钢筋款64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约240万元,周口市某建筑公司出具还款计划书,郑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经多次催要,周口市某建筑公司、郑某一直未付款,河南省某钢材公司将周口市某建筑公司、郑某诉至鹿邑县法院。
宋一鸣法官收案后,考虑到案件涉及企业经营,且标的较大,一纸判决可能加大后续执行难度,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影响,遂多次沟通调解,从法律法规、企业发展、后续合作、维权成本等角度阐述利害关系,最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二被告分期支付钢筋款64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15万元,其余款项原告自愿放弃,该大额买卖合同纠纷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