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鹿邑县人民法院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组织干警到鹿邑县弘道苑广场、东关社区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根本依据,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活动现场,法院干警积极向群众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干警通过发放宪法读本、宪法宣传彩页、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讲解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倡导群众了解宪法知识、维护宪法权威,自觉守法学法用法。
此次宪法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宪法走进群众身边,使宪法意识深入人心,推动形成法治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