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彭某,能否听清我讲话……”
“可以”
“现在开庭!”
2024年1月5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落下,一场连接三方,跨越千里的“网上庭审”开始了。
多年前,家在四川成都的彭某远嫁至鹿邑,后因夫妻二人感情不和,于2016年协议离婚,协议书约定夫妻二人共有的车辆归彭某所有,但男方离婚后将车辆出售给他人,彭某将男方起诉至鹿邑县法院,请求返还8万元车辆销售款。
综合审判庭刘锋法官了解得知,被告远在浙江工作,年底“业绩冲刺”很忙,而原告彭某在四川成都不仅忙于工作,还要照顾年幼的孩子,天气又冷,来回奔波多有不便。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采取网上庭审的方式审理此案。
为了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书记员在开庭前向双方当事人发送了开庭短信,引导当事人利用微信“河南网上庭审”小程序进入庭审。
庭审现场,刘锋法官围绕原、被告争议焦点组织举证、质证、辩论,庭审有序进行。因双方达不成一致调解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鹿邑县人民法院积极运用科技手段,推动高效便捷的线上诉讼模式,由“只跑一趟”转变为“一趟不跑”,有效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获得当事人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