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年前把钱要回来,真是太感谢法官了!”1月25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在收到25万元执行款后向鹿邑法院执行局干警夏治国表示感谢。
2023年7月,张某向李某承诺,可以为李某联络3000亩可耕地让其承包,李某遂向张某支付定金40万元,后张某未能找足3000亩可耕地,经李某催要,张某向李某返还定金15万元,剩余部分一直未予返还。
后经鹿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张某再向李某返还25万元,李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李某向鹿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1月19日,鹿邑法院对该案依法立案执行,执行干警夏治国收案后随即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并向张某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
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系昔日好友,遂从双方友情、社会及家庭影响、后期经营等角度多次对被执行人张某释法明理,做了大量工作后,被执行人张某承诺一定向李某积极返还定金,李某也承诺放弃迟延履行金、执行费等费用。
1月25日,张某携带25万元现金来到法院交予李某,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得以化解,该案仅用时6天即执行完毕,获得当事人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