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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冒起了一堵墙……”

  发布时间:2024-03-18 10:07:15


“千金买宅,万金买邻” 

“远水不解近渴,远亲不如近邻”

 …… 

中华文化中有太多词汇 

形容邻里和睦的重要性 

这些刻在骨子里的文化“基因” 

也早已上升为法律意志 《民法典》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人民调解法》 均规定 

邻里之间应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鹿邑法院的法官们深知邻里和睦 

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一环 

在案件处理中充分发挥柔性司法 

能动司法强大作用 

妥善化解邻里矛盾 

让我们一起看“枫桥式人民法庭” 

观堂法庭近期处理的一起邻里纠纷 

图片 

张某和李某是多年邻居 

李某家在张某家西南方 

李某家门朝东 

张某家原来大门朝东, 门口是水泥硬化路 

因过往车辆较多, 存在安全隐患 

张某便将大门改为门朝南 南面是村内空闲地 

大门改好后 

李某以南面的空闲地由自家垫起 

系自家土地为由 

在距张某家大门一米处垒起 

长达三米的墙头 

严重影响张某通行 

协商无果后 

张某将李某诉至观堂法庭 

请求排除妨碍 

刘振华法官接案后 

迅速与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取得联系 

了解涉案土地权属情况 

双方有无过往矛盾 

以及涉案纠纷处理情况 

经了解,案涉土地系村内集体土地

所有权人为村集体 

双方过往无较大矛盾 

在查明事实后 

为避免日后矛盾升级 

刘振华法官本着邻里和睦原则 

大力开展调解工作 

邀请村委会及乡贤

对当事人释法明理 

“李某无权在案涉土地垒墙 

且不得妨碍他人通行 

邻里和睦一家亲” 

最终李某认识到 

不应妨碍张某通行 

主动将砖墙拆除 

邻里矛盾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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