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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岗位 做不平凡的业绩

——记鹿邑县人民法院玄武法庭庭长刘震

发布时间:2009-07-28 13:10:52



    鹿邑县人民法院玄武法庭座落在县西北70华里一个被誉为“皮都之乡”的玄武镇。在法庭所辖区的59个村委,218个自然村里,流传着一个人们熟悉的名字,提起他,人们都亲切地称他是“百姓的贴心法官”。他,就是鹿邑县人民法院玄武镇人民法庭庭长刘震。

   他,是一个33岁的年轻法官,是一位精明强干的庭长。在他的荣誉薄上记载着他自1992年进入法院以来,15年如一日,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刚正不阿,清正廉洁,辛勤耕耘,默默奉献,他忠诚于审判事业,心里固守着司法为民的宗旨,执著于人民法庭这一岗位,奉献自己的青春,带领全庭干警为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稳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他所在法庭在县政法系统表彰会上,被授予“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他先后多次被授予“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先进工作者”“优秀执行员”等称号。在2007年7月2日的《周口日报》上发表了他的先进事迹。

    在乡村,他一次次制止打斗,化干戈为玉帛;在农户,一回回调解民间纠纷,使当事人愁容变笑脸。他走到哪里就把法律知识宣传到哪里,普及到哪里。去年,他办案超百件,调解结案率均在95%以上,被同志们亲切地称为“办案机器”,被当地群众誉为“百姓的贴心法官”。2007年5月的一天夜里,正在法庭值班的刘震刚刚休息,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原来是一起离婚案件的男方组织人到女方娘家抢人,他立即带上值班法警驱车赶到距法庭10里外的事发村庄,及时制止了这一突发事件,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回到法庭已是凌晨两点多了。几年来,在他审结的案件中,基本实现无缠诉、无反悔、无申诉、无上诉。正因为他有如此调解业绩和经验,指导基层人民调解自然也技高一筹,成绩斐然。他指导人民调解的案件无一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利的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纠纷,节约了成本,维护了当地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信任。

    作为人民法庭庭长的刘震同志,深深懂得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既是法庭工作的一项职责,又是一项义务。为此,他时常要求干警提高对指导人民调解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对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他常对干警说:人民调解工作做好了,有利于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利于化解矛盾、减少纠纷;有利于维护当地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有利于减少当事人因诉讼而支出的经济成本,特别是有利于缓解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压力。如果民间纠纷及时化解了,还有利于防止事态扩大,防止矛盾激化。但是作为人民法官,要指导好人民调解工作,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更不是纸上谈兵,糊弄百姓。他针对基层调解组织不健全,人员素质不平衡,调解技能低和知晓法律程度少等问题,将庭内的法官分片包干指导法庭辖区内的59个村委,他负责人口最多,社情最复杂的村委,印制便民联系卡,建立了紧密的联系调解网络,使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涉及法律知识的,只要按照联系卡上的电话联系就行了。同时,他还利用空余时间,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公开开庭审理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加旁听,让人民调解员学习法院审理案件的规范操作程序和调解工作方法。提高他们的调解技能和办案质量。正是他多年的努力,各村的民事调解员在法庭的指导下,每年成功的调解民间纠纷100余起,防止矛盾激化上千起,减少当事人经济损失上百万余元,为企业保了驾护了航,减少了当事人因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大大地缓解了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压力。

   “人民选我当法官,我当法官为人民。人民满意就是我工作的最终目标”!这是刘震同志经常说起的一句话。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中永远装着人民。不管是下乡办理诉讼案件,还是从事其他中心工作,他都不忘到所在村了解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了解基层组织需要法官做什么,了解群众需要法官怎么办,听取基层调解组织对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为了指导好人民调解工作,只要当事人和基层调解组织需要刘震同志到哪里,他的形象就出现在哪里,不论白天还是黑夜,不论是炎热的夏季还是寒冷的冬天,他从未推辞过。

    2006年8月17日,原告朱某二人与被告朱某某等三人因琐事发生殴斗,三被告把原告打伤。被告不但不去探望,而且还不承担医疗费用。2006年10月,朱某二人一张诉状把朱某某等三人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等8000元。传票送达被告后,被告与2007年3月反诉,要求原告朱某二人赔偿故意致伤反诉人所需住院治疗、护理、误工、鉴定等费用9086.15元。玄武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刘震详细阅读了诉状,并对双方当事人及周围群众进行了调查走访。当得知此事发生后,双方相互仇视,扬言非拼个你死我活不可,矛盾一触即发,如处理不当,极有可能转化为严重的刑事案件时,该庭法官刘震分头行动,做两家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讲法律,讲邻里关系,用掌握的类似案例以案说法。双方当事人看到法庭的刘震同志为了自家的事情来回奔波、苦口婆心的劝解,两家人的敌对情绪一天天缓和。眼看时机成熟,办案法官刘震就趁热打铁,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面对面地给两家人再次做思想工作,终于使双方尽释前嫌。两家表示今后一定团结互谅,不再追究对方的责任,使一起伤害纠纷案件就这样被化解在萌芽之中,有效地控制了矛盾激化,平息了事态。他就是这样长期累月坚持下村调解工作,知人民心中冷暖,为人民排优解难。

    刘震同志不仅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而且还充分利用法庭这一前沿阵地窗口作用,实行法庭调解和人民调解双互动,不断创新司法为民的新机制。他实行温馨调解和巡回调解。创设“法庭工作室”,实行全方位调解。使法庭成为简易案件的“办案室”,化解矛盾的“调解室”,人民调解的“培训室”,解答法律问题的“咨询室”,沟通服务当地党委政府的“联络室”。他使一个个司法为民的载体,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的“金钥匙”、密切党群干群的“连心桥”、依法治理基层的“助推器”和缓解党政领导压力的“减压阀”。 被誉为方便群众诉讼,为百姓解难的法律“110”,基层平安建设中的生力军。近两年来,玄武法庭审结案件200余件,调解率达95%,调解结案自动履行率达90%,他在法庭工作室解答疑难问题上千余起,处理纠纷300余起,化解矛盾500余起。

   现今,由于改革开放,经济的发展,邻里不和、夫妻反目、兄弟相争、亲朋冲突......形形色色的民事纠纷为法庭送来无休止的案件。在这繁琐复杂艰辛的工作中,刘震凭着对党的事业的忠心和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诚心......,在平凡的岗位上的默默奉献着。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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