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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发出!

  发布时间:2024-03-26 15:05:52


为推进执源治理 

敦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 

2024年3月25日 

鹿邑县人民法院发出 

首份《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

 

该告知书是为防止怠于履行、忘记履行 

承办法官在送达裁判文书时 

一并送达《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 

提醒义务人如不自觉履行 

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可能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 

以及可能增加的诉讼成本 

旨在发挥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 

提升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 

减少衍生案件 

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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