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协助下,成功异地拘传被执行人贾某,促进合伙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据了解,张某与贾某合伙做小吃生意,2023年2月双方签订《退股协议》,协议约定贾某退还张某股权金额 65700 元,2023年4月1日前退还30000元,2023 年 8 月 1 日前退还35700 元。贾某在退还30000元后,剩余35700元一直未予退还。张某将贾某诉至鹿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贾某退还股款37500元并支付逾期违约金。
判决生效后,贾某仍未履行。2024年1月10日,张某向鹿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夏治国法官收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贾某发出执行通知等文书,并对贾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询,经查询贾某名下仅有零星存款,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3月21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向夏治国法官反映,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发现被执行人贾某行踪。
核实线索后,3月22日,执行局干警袁晓东带队奔赴石家庄市桥西区,并向桥西区法院申请协助执行,两地法院干警共同分析并确定执行方案,顺利将被执行人贾某拘传至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面对两地法院干警深挖财产线索的决心,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贾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