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诉讼服务水平。新设“智能云柜”,方便当事人与法官之间材料收转;畅通跨域立案通道,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推行网上退还诉讼费,简化退费程序,提高退费效率。
二、做实“抓前端、治未病”。设立物业纠纷专项调解室,与住建部门、行业协会等联动化解物业服务纠纷;设立人大代表调解室,发挥人大代表在矛盾化解的重要作用;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理。
三、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对矛盾纠纷多发高发、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权益保护领域,加大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应用力度。
四、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大力适用人身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从业禁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等制度,做深做实做优家事审判、涉少审判工作。
五、提高破产审判质效。启用破产管理资金,畅通“执行转破产”程序,有效盘活资产,发挥对市场主体的“出清”“拯救”功能。
六、努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推行入额院领导办理行政案件;加强府院联动,提高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
七、最大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加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安机关等部门沟通,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一次性有效执行”理念,提高执行到位率。
八、探索执源治理机制。实行判后告知、权利义务告知等制度,督促当事人自觉主动履行。
九、加强访源治理。全面落实“有信必复”,完善信访事项登记、交办、分流、反馈、监督等工作机制,减存量、遏增量。
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案例、巡回宣讲、巡回审判、法院开放日等方式,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全民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