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的人大代表调解室妥善化解7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获得当事人好评。
据了解,王某等人与鹿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交房时间、延期交房违约金等事宜。合同签订后,王某等人按合同约定支付了购房款,但房地产公司却未如期交房。
王某等7户业主将房地产公司诉至鹿邑法院谷阳法庭,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谷阳法庭收案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标的较小,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妥善处理纠纷,遂将该7起案件委派至法院人大代表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
人大代表调解员申志强、丁晓莹了解案情后,与7户业主和鹿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当了解到原、被告均有调解意愿时,将双方约到一起“面对面”沟通。
在面对面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从法律后果及商誉等角度释法、说理。调解员通过平实的语言、亲切的交流,详尽地解答了双方当事人疑问,劝导他们权衡利弊、互谅互让,经过一下午的充分沟通协商,逐步解开了双方当事人心结,最终7户业主和鹿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由房地产公司代替7户业主承担相应金额的物业费。至此,7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妥善化解。
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工作,发挥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实现“人大代表+法院”多元共治新格局。2024年以来,设在鹿邑县人民法院的人大代表调解室成功调解72起案件,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构建和谐鹿邑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