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孟某,我在2023年借给对方一笔钱……在调解员的感染说服下,被告将这笔款支付到了我的账户中。我万分感谢鹿邑法院人大代表调解室的调解员们的认真耐心调解,万分感谢鹿邑法院为我主持公道!”
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人大代表调解室收到一封当事人手写的感谢信,对人大代表调解员申志强等的工作予以肯定和褒扬。
据了解,2023年9月,被告宋某、杨某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孟某借款,共计150000元,并出具了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被告只偿还孟某90000元,还剩余款60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未归还。
鹿邑县人民法院在收到诉讼材料后,发现该案涉案金额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节约双方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流转至人大代表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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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调解员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后,考虑到被告有一方不在鹿邑,路程较远,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采用远程视频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方面以案释法,告诉被告拒绝还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以情说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进一步减少分歧。
最终,在调解员耐心释法析理下,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场向原告给付剩余欠款和诉讼费。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不仅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也节约了诉讼成本,更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鹿邑法院将继续深化“人大+法院”工作,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对有调解基础的案件,用足调解手段,使足调解力量,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减少人民群众诉累,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