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法院坚持“一次性有效执行”理念
促推执行质效显著提升
2024年以来,鹿邑县人民法院坚持“路跑到位、事办到位、话说到位”的“一次性有效执行理念”,执行完毕率位居全省法院系统第1、实际执行到位率位居全省第2,执行工作成效显著。6月13日,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点评会上,鹿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涛作了先进典型发言。
【深化执源治理】
一是引导财产保全。通过提升保全率,对义务人财产的前端查控,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义务或达成执行前和解。二是推行判后告知。对于有金钱给付内容或行为履行内容的案件,在《判后告知书》中明确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督促自觉主动履行义务。三是落实执前督促。对调解案件、涉民生、中小微企业等案件分流,释法明理、执前督促,为执行“减负”。2024年1-5月,新收首次执行案件1760件,同比下降21.91%,是全市唯一一家收案数量同比下降的法院。
【用活执行措施】
一是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每周末集中执行,当天通报执行成效。1-5月份集中执行12次、拘传102人、拘留37人,执行完毕116件,促成执行和解8人。二是狠抓“一次性有效执行”。激励执行干警盯紧执行完毕、个案到位率等核心指标开展工作。1-5月份首执案件执行完毕619件,执行完毕率67.21%、个案到位率69%。三是用足用好强制措施。用好限高、纳失、曝光、悬赏、移送拒执等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共发布失信671人次,累计拘传238人、拘留101人。
【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形成团队主办,执行指挥中心主督,财产处置团队、拘留罚款团队主辅的高效机制。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执行事务集约化调度,各项事务定岗定责,专员定时通报督办,督促承办法官完成各种事项,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二是深化执行联动机制。与公安、住建、公积金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今年1-5月份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案件19件,刑拘4人,执结案件3件,执行到位119万元。引入拍辅机构,财产处置团体每周排查财产状况,1-5月份上架拍品142件,开拍成交18件。三是盯紧涉民生小标的案件。针对5万元以下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开展两次专项集中搜查活动,执行局每周召开例会,印发工作通报15期,5万元以下案件执行完毕463件。
【打造“执行铁军”】
一是强化执行队伍。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在人员配备、车辆、经费、表彰奖励等方面均向执行工作倾斜,并成立法警机动中队配合执行。二是完善执行监督。建立健全执行案件流程监管智能化、案件评查常态化机制,对终本案件和重点执行案件进行评查。印发执行干警“十个严禁”,执行系统向纪检组全流程开放,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整改。三是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形成院党组、分管院领导、执行局负责人、各团队负责人一环扣一环的责任链条,团队负责人对团队事务负总责,向团队压担子要成效,推动形成争先恐后、力争上游的奋发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