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促彩礼嫁妆当日返还 作者:张国庆 发布时间:2024-07-01 08:45:16

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宋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彩礼纠纷,小王(男)当庭收到女方返还的彩礼105000元,小张(女)在当日下午收到陪送的嫁妆。

小王和小张经人介绍相识,2023年2月小王给付小张彩礼、礼钱等20余万元。2023年9月,二人举办结婚仪式,之后开始共同生活,因双方性格不合,不久便开始分居。分开后二人对彩礼返还事宜协商未果,小王将小张诉至鹿邑法院宋河法庭,请求返还彩礼20余万元。
受案后,叶杨杨法官及时了解案情,得知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开,对彩礼返还分歧较大,且双方亲属均参与其中,若处理不当易激化矛盾,产生负面影响。于是多次通过电话组织调解,在开庭当天再次从法律规定、社会影响等角度释法明理,并结合彩礼新规明确彩礼数额,大致划分双方对婚约解除的过错程度,并详细介绍类似典型案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张愿意当庭返还彩礼105000元,但要求当天下午拉走陪送的嫁妆。
为避免因嫁妆返还再起冲突,当天下午宋河法庭法官助理张国庆前往现场协助嫁妆返还事宜。现场双方亲属较多,且对立情绪较大,法官助理耐心劝导,释法明理,并讲明有关法律后果,双方亲属情绪逐渐缓和,嫁妆搬运有序开展,下午4时所有嫁妆装车完毕,小张顺利拉走,案件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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