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人民法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
作者:刘文文 发布时间:2024-08-21 10:03:33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8月12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鹿邑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明道宫广场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鹿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同时以能动司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为生态鹿邑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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