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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1-10-13 10:39:05


10月10日上午,鹿邑法院全体院领导及中层干部参加了全国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会后,结合本院实际,院党组书记齐梅英提出四点意见,要求全体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是要进一步召开动员会,制订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密部署,扎实推进。要落实具体负责的领导、责任人员,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和实施方案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确保在活动中,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提高。

二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王胜俊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在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院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实践,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搞好结合,确保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是要在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中,要突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要着力解决理念、制度、能力、作风等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开展活动,树立先进优秀典型,弘扬正气,树立形象,增强法院凝聚力。切实解决干警思想混乱、纪律松懈的问题,努力提升法院的外部形象,使全院形成和谐团结、求真务实、严守纪律、争先比优的良好风气。

四是要注重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真正把法治理念贯彻到审判实践中去。严格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增强工作责任心,确保审判执行任务圆满完成,确保司法廉洁公正,确保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取得扎实效果并形成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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