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邑法院观堂法庭受理一起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是同胞兄弟,因母亲去世后,遗留的二分半地,导致原、被告矛盾加剧,经村委调解未果,诉讼至法院。
观堂法庭受理此案后,认真研究了原告的诉状和被告的答辩状,初步了解了双方矛盾的起因,并主动向村委会了解情况,掌握了初步的材料后,法庭着重把亲情作为此案调解的突破口。在村委会人员的参与下,法庭把原、被告请到一起,先后听了他们的陈述,听后发现他们之间并没有根本性的矛盾,只是因为双方的误会,才导致赌气争执这二分半地。
村委会人员和法庭人员抓住骨肉同胞亲情这个关键点,深入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法庭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讲解法律知识,村委会从人情和风俗习惯方面给他们讲解团结和亲情的重要性,经过法庭和村委会的共同努力,最后原、被告均表示不种这二分半地,此时这二分半地又无人种了,经村委会建议,本着大让小的原则,由原告方(弟弟)耕种。就这样在村委会的参与下,法庭化解了这起涉及亲情的案件。最后原、被告感慨地说:“二分半地,争则少,让则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