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宋河法庭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叶杨杨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小白(男)和小马(女)二人年龄相仿,均是“00后”2023年初,二人经媒人介绍认识,深入了解后,二人正式确立恋爱关系。2023年10月二人举办婚礼,但未办理结婚手续,婚后二人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分开生活,分开后二人对彩礼返还事宜分歧较大,小白将小马诉至鹿邑县人民法院宋河法庭,请求返还彩礼。
叶杨杨法官收案后深入了解案情,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结合彩礼新规和典型案例释法明理,奈何双方分歧较大,且互有对立情绪,调解工作未果,遂判决小马向小白返还金首饰及彩礼10余万元,同时为避免诉累,对小马的嫁妆一并处理,判决小白向小马返还家具、电器等嫁妆。后小白、小马均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为促进执源治理,实现案结事了,法庭干警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判决,并充分释明法律后果,此时小白、小马及双方家人仍处于对抗状态,均未听从法庭劝导。10月28日,小白率先向鹿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小马主动联系法庭干警沟通履行事宜,叶杨杨法官考虑到案情特殊,需双向履行(小马向小白返还彩礼、金首饰,小白向小马返还嫁妆),为避免次生矛盾,节约司法资源,法官积极配合执行工作,联系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劝导妥善履行判决义务,最终小马将彩礼款、金首饰交至法庭,法庭转交小白,并前往小白家中协助小马拉取嫁妆,至此案结事了,双方纠纷妥善化解。
“案结”并非目的,“事了”才是终点。今年以来,宋河法庭审理婚约财产纠纷12起,调解7起,撤诉1起,裁判文书生效后积极释法明理、督促履行,多起案件在执行程序前妥善化解。宋河法庭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为社会和谐贡献了强大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