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土耳其、白俄罗斯……,法院判决的工程款未还,却绕开监管、频繁出入境上述国家16次,“老赖”到底是有钱还是没钱?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齐某判处刑罚,有效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行为。
秦某与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齐某偿还秦某工程款35万元,判决生效后,齐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秦某于2018年5月向鹿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局立案后向齐某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但齐某收到通知后不为所动,法院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并扣划余额72941元。因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暂未发现齐某行踪,对齐某“限高”“失信”后,该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3年,公安机关对齐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行为立案侦查。启动侦查程序后,齐某慌了神,立即向秦某清偿了剩余20余万工程款。经侦查发现,2018年6月至2023年8月,齐某出入境白俄罗斯等国家16次,违反了限制高消费令。公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罪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齐某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官说法
被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执行工作,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任何绕开监管、逃避执行,企图利用“黄牛”“非法技术平台”等突破“限高”“失信”限制、违规出入境的被执行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