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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调解员培训“充电”,向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力“赋能”

  发布时间:2024-12-02 09:17:55





“涉企案件的调解不同于

自然人案件调解

调解中要关注企业运行状态

要考虑企业现实问题

要尽量实现“双赢”……”



11月27日,鹿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翠翠在调解员培训例会上分享涉企案件调解心得,并对涉企案件的常见法律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专业指导,同时结合办案经验,讲述与当事人如何建立信任、有效沟通。


自2023年以来,鹿邑法院立案庭已组织开展这样的培训例会50余次,并组织调解员观摩庭审12次,开展涉企案件等专项辅导14次,极大提升了人民调解员专业技能技巧,为案件妥善化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充电赋能。



近年来,鹿邑法院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多举措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构建有“一平台+两中心+特色调解室”解纷框架,通过诉讼服务平台和诉前调解中心、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以及物业纠纷调解室、金融调解室等四个特色调解室联合打造多元解纷体系,不断完善“委托/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示范判决+诉前调解”解纷模式,诉前调解成效显现。截至10月底,鹿邑法院诉讼服务质效位居全市第一名,处全省先进行列,民事一审收案增幅连续呈现负增长态势。立案庭共诉前调解案件5927件,调解成功4524件。出具调解书662份,司法确认80次,依据当事人申请发出支付令82次,开展物业纠纷等巡回审判10余次,一大批民商事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强大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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