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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部署开展“讲正气、增合力、促团结、树形象”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1-10-23 10:40:52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建松讲话


县人大副主任杨彩


县政协副主席鲍远光


院党组书记齐梅英作动员报告

    10月22日上午,鹿邑县法院召开“讲正气、增合力、促团结、树形象”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志翔主持,院党组书记齐梅英作动员报告。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建松、县人大副主任杨彩、县政协副主席鲍远光出席会议,梁建松书记作了重要讲话。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建松在讲话中指出,近几年来,县法院主动接受县委领导,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鹿邑”、保障公平正义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当前法院也存在许多的问题和不足,这时候开展这次“讲正气、增合力、促团结、树形象”活动,非常及时,非常必要。他强调,新形势下法院如何做好各项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就是树立形象,一是要讲纪律。必须强化制度,加强管理,杜绝自由散漫,纪律松懈现象的发生。二是要讲正气。坚决抵制以权谋私、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歪风邪气。要弘扬正气、唱响干事创业的主旋律,彰显法院干警的新形象、新面貌,引导法院机关转变作风。三是要讲大局。必须学会用全面、长远、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办事情,只有讲大局,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高尚的操守,才能不斤斤计较于蝇头小利,不拘泥于个人的恩怨得失。四是要讲团结。增强集体荣誉感,树立“院兴我兴,院荣我荣,院耻我耻”意识,认认真真做好本职工作。五是讲实干。作为法院干警要以“不庸”、“不懒”、“不贪”为信条,要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形成比争先创优、比办“铁案、精品案、和谐案”的良好氛围。六是要讲方法。办理案件要讲究艺术和方式方法,不能简单和粗暴,对待当事人态度不能“冷、横、硬、推”,要严格依法办事,努力减少不和谐因素。七是要讲公正。公正是法院的灵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只有做到公平公正,才能更好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八是讲廉洁。要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直不阿、不徇私情的观念,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复杂的司法环境中经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以良好的道德操守和文明的职业举止,取得社会公众的广泛尊重和认同。

    院党组书记齐梅英在动员报告中指出,当前法院管理尚显薄弱,一些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坚决,效果打了折扣;纪律作风、工作作风不容乐观,部分干警自由散漫、工作松懈,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我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而且还影响了法院的外部形象。对如何做好法院的工作,齐书记强调,一是要端正学风。努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素质,增强干警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水平,在学习中不断提长法官自身素养。二是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鼓励拔尖,不鼓励平庸;鼓励实干,不鼓励空谈;鼓励谋事。用一种正确的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积极推进法院建设,形成团结协作,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加强团结和大局意识。努力把法院真正建设成为一个上下一心,同心同德,责任共担,成绩共享,共同奋斗的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四是要树立良好形象。全体干警要自觉增强形象意识。明白自身的形象是法院形象的一部分,自觉地按照党组要求去规范自己。有利法院整体形象的事多做,不利于法院整体形象的事坚决不做。五是抓好制度落实。要按照“坚持务实原则,把握务实之道”的总体要求,狠抓落实的问题,就是解决“是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

    鹿邑县法院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法院机关管理,促进全院机关作风建设,树立正气,摒弃各种不良习气,彻底改变干警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增强干警的凝聚力、战斗力,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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