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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温情执行促和解 被执行人送来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25-02-12 15:44:45




1月22日上午,身为被执行人的刘某向鹿邑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印有“执法有情 公正廉明”的锦旗,对鹿邑法院执行局“公正司法”“温情执行”表达感谢。



2023年10月份,谢某因资金周转向宋某借款30万元,该笔借款由刘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谢某未按时还款,宋某将谢某、刘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谢某偿还30万元借款,并判决刘某对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25年1月2日,鹿邑法院执行局根据宋某的申请依法对谢某、刘某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刘权威收案后及时了解案情,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等手续,同时全面开展财产查控工作,但仅查询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一辆已被抵押贷款的小轿车,剩余价值远不足以偿还涉案借款,法院依法对车辆予以查封。



1月16日,申请执行人宋某发现被执行人刘某行踪,执行法官核实线索后迅速出动,依法将刘某拘传至鹿邑法院,因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并于当日将刘某送拘。



1月19日,刘某被拘留期间,其家人向执行法官反映刘某父亲因突发心脏病住院,希望刘某能尽快陪同父亲治疗,同时刘某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会积极筹款还钱,并给出具体还款方案。执行法官核实后,考虑到情况特殊,多次和申请执行人宋某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刘某先行支付15万,并承诺每月偿还5万元直至还清为止。该案通过执行法官的“温情执行”,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也彰显了“善意执行”理念,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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