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法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5-03-17 10:20:27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3月15日上午,由鹿邑县人民政府主办的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万顺达广场举行,此次活动以“优化消费环境 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来自全县的十余家企业和县消费者协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鹿邑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现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

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彩页和法律读本的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并结合鹿邑法院发布的系列典型案例向群众详细讲解消费欺诈的表现形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具体情形、退一赔三和退一赔十的法律适用等法律知识,同时详细介绍了消费维权的具体流程,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警惕消费陷阱、防止上当受骗、积极维护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为10余名群众分析解答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法律问题。鹿邑法院“摆摊设点”普及法律知识、解决群众法律问题,获得群众一致好评。下一步,鹿邑法院将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形式,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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