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为德之本,赡养父母是每个儿女应尽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近日,试量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用耐心与智慧重燃久违的亲情,让二位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樊老汉和段老太年近八旬,育有三个儿子,二人年事已高,无固定经济来源,三个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经过多级调解仍未解决,樊老汉和段老太无奈将三个儿子诉至鹿邑法院试量法庭,请求支付赡养费、医疗费。
侯俊涛法官收案后,为消除亲人隔阂、修复亲情,真正解决二位老人养老问题,决定从调解工作入手,分别联系樊老汉和三个儿子,谈话聊天拉家常,以“如我在诉”理念深入纠纷,全面了解纠纷背景,找准矛盾根源,结合法理情理对矛盾根源进行分析、劝导,并从社会影响、道德义务等角度释法明理,经过几十个电话的沟通交流,各当事人有感于侯俊涛法官的耐心与劝导,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三个儿子每人每年向父母支付赡养费12000元,拿到调解书后,二位老人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