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发“令” 护航成长 | 鹿邑法院发出2025年首份家庭教育令 发布时间:2025-04-02 09:54:55


“你不养孩子,我也不会养!”
“那我更不会养!”
庭审现场,小杨(男)和小白(女)一言不和便称对方不抚养孩子,自己也不会抚养。小杨和小白于2012年相识,2013年举办婚礼并同居生活,同年生育儿子小晨,2015年生育女儿小婷。之后二人因矛盾分居,小杨称小白在2022年离家后就对两个孩子不闻不问,小杨将小白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两个孩子跟随自己生活,由小白支付抚养费。
两个孩子也来到了法庭,法官通过对孩子单独询问得知,小白自2022年起确实未抚养两个孩子,而小杨常年在外打工,无暇顾及两个孩子,均由其父母照顾。法官得知这个情况后对二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指出父母应对孩子提供生活、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为保障两个孩子健康成长,法院依法对小杨和小白作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小杨和小白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保障两个孩子生活、教育、成长顺利进行,教育令中对微信视频时长、频次,寒暑假共同生活时间,与老师联系频次等作出具体安排,写明违反教育令将予以训诫、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家庭教育令有效期为三年,法院将会在三年内定期对教育令实施情况进行了解、回访,督促双方承担抚养义务。
小杨和小白收到《家庭教育令》后保证按要求履行抚养义务。经法院主持调解,小杨和小白达成一致意见,二人自愿离婚,两个孩子跟随小杨生活,小白自愿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18周岁为止。
家庭教育是人生的第一课堂,是培育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的关键环节。鹿邑法院将继续依托审判职能,通过家庭教育令和定期回访、未成年人犯罪“双向保护”,“法润青禾 护航成长”普法宣讲等多种方式,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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