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已经把钱给我们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把我们的案件给办结了,为鹿邑法院点赞!”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宋河法庭高效办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某商砼公司在收到案款后向法庭干警表示感谢。
据悉,某商砼公司自2019年开始向某建设公司供应混凝土,2022年3月16日,双方经结算确认某建设公司下欠货款171290元,某商砼公司多次催要仍未支付。2025年3月24日,某商砼公司将某建设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
4月7日,宋河法庭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查明案件事实清楚,4月8日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并向被告一并送达判后告知书,明确告知被告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以及自动履行的指引等。
送达后,叶杨杨法官及时与被告进行沟通,进一步释法答疑解惑,督促被告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多次沟通后,被告在4月21日主动向原告支付了全部货款。该案通过快审快结+判后告知+督促履行的方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有效减轻涉企案件当事人诉累,为企业纾困解难注入了强大的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