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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该找谁要?

发布时间:2025-06-06 16:51:41




基本案情

小王和小白一块做生意,小王向周某、蒋某购买手机后售出赚取利润,小白向周某、蒋某购买相机后售出赚取利润。2024年6月份,周某询问小王是否购买价格为12990元、13990元、11390元的三款相机,小王立即联系小白,但未联系上,就向小白的助理小齐告知了此事,小齐委托他人将三笔款项转给了小王,小王收到款项后转至周某。事后小王将此事告知小白,小白表示接受。



转款后,周某迟迟未发货,小王、小白预感被骗,便联系周某、蒋某协商退款事宜,周某、蒋某承认将货款用于网络赌博,后蒋某因其他诈骗事宜被判刑。



小齐认为,自己委托他人将货款转至小王,小王已收到此款项,应由小王向其退还货款,遂以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小王退还货款。

法院审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全面了解案情,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结合查明的事实,告知原告小齐,小王在收到货款后已转至案外人周某,其接收款项并非“没有合法根据”,而是基于小白和周某的相机交易,不符合不当得利“一方无合法根据取得利益”的构成要件,同时结合多个典型案例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小齐认识到本案基础法律关系不属于不当得利纠纷,主动申请撤回起诉。法官结合案件事实,细致梳理法律关系,建议小白和小齐通过民事或刑事等程序向周某维权。

法官说法

不当得利制度旨在纠正无因获利,其认定需同时满足四个要件: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遭受损失、利益取得与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取得利益缺乏法律依据。本案中,被告小王接收款项属于有合法依据的财产流转,尽管小白和周某的交易未能实现,但不能因此将交易风险转嫁给小王。



法律关系如同纠纷解决的“钥匙”,只有找准基础法律关系,才能打开维权之门。实践中,许多当事人因对法律概念理解模糊,错误选择诉讼案由,不仅难以实现维权目的,还可能增加诉累。因此,在遭遇纠纷时,准确判断法律关系至关重要,若无法自行判断,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陷入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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