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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说法】现金还款需谨慎 偿还欠款要留痕

发布时间:2025-06-19 09:19:51







2021年2月,王某和秦某对燃油款进行结算,确认王某欠付秦某燃油款31400元。




王某支付1400元后,剩余30000元未付。




秦某多次通过微信向王某催要剩余燃油款,但王某一直未付。秦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30000元燃油款。




法庭上,王某辩称已用现金偿还30000元,并提供妻子29000元的银行取现记录进行证明。


这笔钱是还了还是没还?法院如何认定?








法官说法




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被告辩称已偿还全部燃油款,应对其辩称内容进行举证,但被告提供的取现记录不足以证明还款事实。一般来说,若被告陈述属实,被告向原告交付现金时,会要求原告出具收条,或者在原告通过微信向其催要欠款时,会有还清欠款的相关陈述,本案既无收条又无相关陈述,明显不符合常理,故判决其向原告支付30000元燃油款。



还款时应注意以下三点:一是保留还款记录,还款时尽量通过转账等电子方式进行支付,电子支付记录就是最好的还款证明。二是收回借条或欠钱原件,防止对方以此起诉要求二次还款。三是还款时要求出具收条,以便发生矛盾时证明已还款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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