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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基层治理,鹿邑法院“三措并举”绘就物业纠纷化解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5-07-04 15:37:51





“小物业,却是大民生”,物业服务是否完善,物业纠纷能否妥善化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受,因此也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近年来,鹿邑县人民法院聚焦物业纠纷多发、矛盾突出等民生问题,立足审判实际,大力践行“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注重源头预防、多元化解,不断探索构建物业纠纷预防化解新路径,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一是打造共治平台,发力前端化解。通过联席会议、专题研判会等加强与住建部门沟通联络,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解决本系统、本行业矛盾纠纷的职能和专业优势,构建“法院+住建局+综治中心+调解组织+社区”的解纷体系,通过“培训赋能—预防排查—前端介入—联动化解”协作机制,推动物业纠纷化解向前端延伸。构建“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分层过滤模式,行业及各组织调解成功的物业纠纷由法院及时出具司法确认法律文书;调解不成且符合立案条件的,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实现“调解-司法确认-诉讼”无缝衔接。






二是构建完善“示范裁判+巡回审判”工作机制。选取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物业纠纷案例进行判决,以“示范裁判”为后续案件调解、化解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裁判标准,推动物业纠纷妥善化解,有力解决批量物业纠纷化解难度大、矛盾易升级等难题。选取类型化的典型案件,走进物业纠纷频发的小区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增强类案辐射效应,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法律效果。





三是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宣传引导”作用。对于物业服务、物业纠纷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并向物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物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加强监管,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整改,协助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对各类典型案例通过新媒体、电视台进行大力宣传,载明裁判要旨,提示诉讼风险,引导业主合理维权、物业企业依法依规提供服务。主动送法进小区,为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全方位、多途径开展普法活动,源头预防化解物业纠纷。





物业“小纠纷”,却有“大文章”。鹿邑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源头预防、多方参与、前端化解的工作思路,积极参与物业纠纷化解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和谐、舒适、幸福的安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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