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执行款中的民生与民心 发布时间:2025-09-19 10:45:05

8月27日,鹿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劳务报酬案件,申请执行人田某在收到拖欠三年之久的5000元工资后,向法院发来情真意切的感谢短信:“由衷感谢你们为我们农民工的付出……衷心祝愿鹿邑县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再创辉煌!”字里行间流露的不仅是感激,更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与鼓励。
2025年3月,田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刘权威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王某虽态度配合,但始终以经济困难为由拖延履行,之后法院通过查控系统查封其名下车辆,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但王某仍未履行。
面对“人难找、财难寻”的困境,执行干警转变思路,深入王某所在村镇走访调查。经核实,王某确实经济拮据,但其失信行为已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执行干警遂上门约谈其家属,进一步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谆谆劝导,阐明诚信为本的道理。
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被执行人王某主动履行案款,并递交悔过书,深刻反省自身错误:“我深刻认识到拖欠工资不仅违背诚信,更浪费司法资源……今后一定严格守法,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