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冲突起纠纷 法庭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6-02-03 15:15:45
远亲不如近邻
邻里本应和谐相处
但往往因“鸡毛蒜皮小事”叠加负面情绪
进而爆发冲突
张某与秦某是多年邻居。2025年11月26日,双方因纠纷产生口角,秦某一气之下返回家中挖取粪便,并在争执的过程中将粪便涂抹在张某脸上、脖子上和身上。报警后公安机关决定对秦某行政拘留6日(侮辱他人)。事后张某将秦某诉至鹿邑法院宋河法庭,要求赔偿衣服损失、精神损失10000元并赔礼道歉。
宋河法庭收案后,及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并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事实。考虑到邻里关系具有长期性、邻里纠纷具有反复性,若不妥善处理极易引发后续矛盾,遂决定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式进行妥善化解,并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员参与本案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安抚当事人情绪,并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向秦某阐明其行为侵害了张某的人格权,告知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从邻里和谐相处的角度出发进行释法明理,讲解类似因小矛盾引发恶性事件的典型案例,告知双方理性处理矛盾纠纷,为子女及后辈做好榜样。大量工作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秦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庭向张某道歉并支付赔偿款3750元,并承诺在微信群(**家族群)里向张某公开道歉。双方也都认识到作为邻居应当理性沟通,承诺以后规范自身言行、和谐共处。案件至此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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