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加强廉政建设,5月8日,鹿邑县法院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到图书馆观看反腐倡廉画图,一副副生动的案例,一件件血的教训,使广大干警深受震撼。这是鹿邑县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强化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具体举措。
鹿邑县法院重点采取了四项措施强化反腐倡廉工作。一是抓“三头”。抓“龙头”,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带头执行廉洁司法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发挥率先垂范作用;部门领导各负其责,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中的承诺,做好部门工作,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抓“源头”,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及时发现、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抓“苗头”,发现干警有违纪苗头,特别是违反“五个严禁”的苗头,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加强教育,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违反审判、执行工作纪律,影响司法权威和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二是抓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教育活动;组织干警集中收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开展弘扬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学习活动,激发干警的精神面貌和工作动力,真正从思想上筑牢一道坚固的防线。三是抓环境。通过发送“廉政公开信”,希望干警家属做好“廉内助”,时刻提醒干警不忘法官身份,切实负起“守好自家门,看好自家人”的责任;张贴廉政警句等内容的书画,营造反腐倡廉的工作氛围。四是抓管理。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和公开公平的任用程序;对涉案上访实行倒查制度,认真查找信访案件在审理和执行环节中存在的司法不公、不廉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