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鹿邑法院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法院廉政建设,努力促进公正司法、廉洁司法、规范司法。
一是强化廉政文化建设。以崇尚司法正气为根本,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建设渠道作用,进一步强化干警对于廉政文化建设的认同感,弘扬积极向上、勤政廉政、干净干事的精神风貌,有效营造起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和“尊廉崇廉”良好的活跃氛围。
二是强化廉政教育。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增强法纪观念;严禁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索取和收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财物;严禁在审判和执行中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努力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着力增强院长、庭长、审判长的“一岗双责”意识。严格责任考核,坚持季度考核、年终考核与业绩考核相结合,加强对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坚持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加大纪检监察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法官行为规范,由被动事后监察,变主动事前警示,避免错案和干警违纪现象的发生。
四是强化反腐倡廉的预警机制。规范审判流程管理,从立案、送达、排期、庭审、合议、宣判、执行、归档等各个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规则。同时,精心选择庭审典型,组织干警观摩庭审,提高庭审能力,定期对审判质量、效率进行情况通报,使干警的司法行为严格遵循程序规定和工作规则,切实履行审判和执行的职责。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给予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