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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召开2012年法院工作既廉政建设会议

  发布时间:2012-03-13 14:45:49



会议现场


表彰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


党组成员签订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县纪委副书记李景峰同志讲话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建松作重要讲话

    3月13日上午,鹿邑法院召开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表彰2011年以来涌现出的13个先进集体和36个先进个人,总结2011年的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工作。鹿邑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建松、县人大副主任杨彩、县政协副主席鲍远光、县纪委副书记李景峰等领导出席会议,院党组书记齐梅英认真总结了我院2011年的工作,并就2012年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梁建松书记和李景峰副书记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翟志翔副院长主持。

    会上,政治部主任胡收志宣读了表彰决定;副院长张金海传达了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执行局长皇甫超亮传达了省、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纪检组长刘桂然报告了鹿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还对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院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齐梅英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齐梅英书记在讲话中全面总结和回顾了2011年全院工作,就2012的工作,她要求全院要全面做好以下七项工作: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全面做好审判工作。继续以审判工作为主线,坚持把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县委、县政府全局工作中去谋划和部署,增强司法应对的主动性,切实履行平衡利益、化解矛盾、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司法职能,妥善审理各类案件。二是开展各项活动,强化案件质量的提高。以中院部署的“审判管理深化年”活动为契机,将创新审判管理和提升案件质效作为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的突破点和着力点。三是做好诉前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四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审理好教育、医疗、住房、食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着力保障民生。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审判管理水平。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推进电脑分案、排期开庭等网上办案系统建设,建立流程监督、案件评查、质效监控、过错问责“四位一体”审判管理体系,实现审判工作精细化管理。六是深入开展审判“五进”活动, 增强司法文化影响力。深入开展审判“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活动,扩大法制宣传。七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建对法院文化建设的引领作用,丰富党建活动载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院文化。

    最后,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建松在充分肯定我院2011年工作成绩的同时,要求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引导干警干好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通过活动进一步严格管理,强化监督,逐步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努力树立一个良好的导向。二是公正严格执法,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全院干警要敢于干事,提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格执法,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三是提高服务大局意识,注重案件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广大法官要用好审判权,努力把每一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切实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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