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法院健全多元调解机制 法官村官联动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2-05-10 16:18:09


    鹿邑县法院充分利用基层人民法院与辖区村民委员会干部接触较多的有利机会,积极主动地配合村干部化解纠纷,解决矛盾,使许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村,有效地减少了诉讼案件,减轻了法院压力,收到较好效果。

    近日,在观堂法庭的积极配合下,观堂镇一行政村成功化解了一起同居关系纠纷,张某与李某经人介绍,建立了恋爱关系,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并开始同居生活,但是双方没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人共同生活一年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生气吵架,李某一气之下,回娘家居住。张某托该村有威信的人及村干部多次去李某家进行调和,最终都是无果而终。张某为娶李某,花去好多钱,李某就这么走了,张某心理无法接受,非得要个说法。

    由于双方在本村都是大户,亲属较多,若处理不当,可能会酿成打架的后果,影响行政村的稳定,行政村干部很是头疼,最后行政村干部向法庭咨询法律规定,以及走法律途径的预期结果,法庭人员结合纠纷的实际情况,对照法律规定给行政村干部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讲解,行政村干部吃透法律规定后,心理有了谱,结合当地风土人情及习惯,按照法庭给其分析的几个解决途径,最后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没有出现负面结果,维护了辖区稳定,同时也增强了村委与法庭的沟通与协调,收到双赢效果。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46851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