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邑县法院观堂法庭受理一起同胞兄弟继承父母遗产案件,由于该案是家庭内部矛盾,法庭把亲情作为解决本案的突破口,同时结合法律规定,经过法理情理的讲解和释明,成功化解了该案件。
原、被告是同胞兄弟,十年之前他们的父母去世后留有三间房屋,由被告居住并管理使用,由于房屋年久失修,被告进行了多次翻修。随着现在小城镇的蓬勃发展,被告利用临街的有利条件,把房屋改成了楼房,下边可以做门面,上边可以居住,比起原告的房宅值钱多了。原告心理不如意了,于是找被告理论称,你住的房子是父母的遗产,应该还有我的一份,所以你必须给我点。被告辩称父母已去世多年,我对该房屋已翻盖了多次,以前你没啥事,现在你出来要求分东西,坚决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起诉来到法院。
该案转到观堂法庭后,办案人员认真了解了案情和原、被告的实际情况,被告家庭情况比原告富裕点,同时得知原告起诉被告,只是想让被告给其点钱,已弥补自己心理的不平衡。办案人员首先给原、被告讲解了继承法等相关法律,使双方懂得和理解法律的规定,然后在法律范围内利用情理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后被告看在同胞兄弟的份上,自愿给原告1500元以慰藉原告的心灵,原告自愿给被告承认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