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法院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为着力点,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队伍建设的成果,将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将调解贯穿工作始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以“案件调解竞赛年”活动为契机,把调解优先理念贯穿到司法工作全过程,开展调解能手评比,切实提高案件调解率。
二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好教育、医疗、住房、食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着力保障民生。强力推进诉讼服务大厅建设,落实“一站式”司法便民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坚持开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和“法官回访当事人”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三是加强审判管理,狠抓案件质量提高。深入推进“审判管理深化年”活动,全面提升审判管理水平,向管理要警力,向管理要质效。建立流程监督、案件评查、质效监控、过错问责“四位一体”审判管理体系,实现审判工作精细化管理。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形成正确的考评导向。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和瑕疵法律文书展示,切实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开展办案能手评比、“精品案件”评比,构筑铁案工程。
四是深入开展审判“五进”活动, 增强司法文化影响力。深入开展审判“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活动,扩大法制宣传。加强法官联系村庄、社区、校园工作,力争实现“一村一法官”、“一校一法官”。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对基层法庭在人员、经费上予以保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深入案发地,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
五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建对法院文化建设的引领作用,丰富党建活动载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院文化。强化“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自觉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六是切实抓好廉政建设,落实好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等形式,认真解决干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省法院“十条禁令”,清除工作慵懒浮散和对群众冷横硬推现象,杜绝“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切实保持司法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