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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强化“六个治理”促进队伍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2-05-24 09:29:28


    开展“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活动以来,鹿邑县法院从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入手,很抓六个治理,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优化司法形象,努力营造公正、透明、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切实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一是治理懒、软。教育干警要杜绝工作懒散、消极怠工、行为散漫、不思进取,树立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勤于思考、敢于创新的良好风气;杜绝工作软弱无力、纪律涣散、内耗严重,无精打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坚持讲党性、讲原则、讲政策、讲真话,严格依法办事。

    二是治理推诿拖拉。积极整顿部分干警脱离群众、不讲效率、不讲成本、不负责任的工作作风,努力营造一种雷厉风行,说干就干的工作氛围,对工作不怠慢,对问题不推诿,树立人民法院廉洁高效的形象。

    三是治理冷漠,服务意识不强。教育干警换位思考,司法为民,牢记宗旨,要求干警心中有一面旗,一片情,一团火,一杆秤。热情服务、笑脸相迎,对待群众春天般温暖,解决问题雷厉风行。

    四是治理浮躁,务实精神不够。教育干警杜绝“官本位”意识,根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把工作重点做实做好,将主要精力用在抓效益、保民生,保增长、保和谐上,使党的优良传统在群众中扎根。

    五是治理空话、方法简单。要求干警在工作中,不能简单粗暴,必须实事求是、实话实说,为人实实在在,工作苦干实干,注重实效。切实增强群众观点,行事低调,心有敬畏,牢记“三个至上”,当好人民公仆。

    六是治理行为不端,违反纪律。整顿极少数干警为以权谋私、不坚持原则、政治观念淡薄,强化党内纪律观念,严肃纪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从严查处违纪行为。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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