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法院执行中强化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12-05-29 08:55:33
执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通过自行协商,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加以处分的一种结案方式。鹿邑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及时把握时机和方法,强化引导和化解工作,多做牵针引线和沟通协调工作,及时把双方的意愿进行沟通,化解双方的怨气;积极为当事人执行和解创造必要的时机和空间,告知双方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可能存在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全面平衡和把握。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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