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鹿邑法院全院干警思想高度重视,认识不断提高,工作作风加快转变,服务能力加速提升,圆满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转入剖析查摆阶段。为扎实深入开展好“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专项活动,要求活动要有新办法,工作要有新起色,单位要有新亮点。
这次活动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浮、软、滑”等问题进行整改,我们要结合实际,逐项分析、逐项查摆、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力求使存在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一要强化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营造崇尚学习、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素质能力。积极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办案标兵评选等,不断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要强化审判管理,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要通过开展活动,认真落实审限临界预警、催办督办制度,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人为超审限案件。深入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实行案件质量通报排名、分析反馈制度,严格落实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及时纠错问责,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人为发回、改判案件。尤其是要狠抓办案效果,积极推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强化源头治理,努力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要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认真切实解决审判作风不好,办案不廉洁,案件裁判不公,久拖不决、久拖不执行等问题。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认真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对因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造成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把开庭审判成为屈直公论、是非公断的文明公堂,做到事实清、裁判公、道理明、人心服。
三要强化制度管理,以作风建设作为突破口,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市院的“十条禁令” 和我院的规章制度,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决不手软。尤其是工作日中午原则上一律不准饮酒的问题,规范警车管理与使用问题,要严格检查,狠抓落实。另外,在作风转变方面,我们还要按照“五除”活动安排,抓好督察检查。审务督察要对庭审作风进行督促检查,对审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院风院纪建设,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努力提升法院的外部形象,使全院形成求真务实、严守纪律、争先比优的良好风气。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庭审纪律和严肃上下班制度,实行点名制度,检查督查制度,突出检查机关和人民法庭在岗情况,并下发通报,记入考核档案。全面清理人民法庭在院内办公和在院内开庭的现象。
四要强化为民意识,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指导思想,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对来访来诉群众真挚服务、真心帮助,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使他们切实感受到法官在工作态度、办案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发生的新变化。要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推行巡回合议庭、假日法庭等,尽量让群众少跑一次路,少等一分钟,少误一份工。要坚持文明办案,树好形象。服务要规范热情、有礼有节。在接待群众来访过程中要求做到“六个一”、“三个不”、“三不能”,即在接待过程中一张笑脸迎人,一把椅子让人,一杯热茶敬人,一句问候暖人,一颗热心待人,一股正气服人;在与来访人沟通时,不讲粗话,不打官腔,不推脱;在办理信访案时,要求做到投诉有人接,案件有人管,缠诉上访有人化解。不能推卸责任,不能拖延,不能无故不回复。才能让社会和群众看到勤政廉政的效果。
五要强化创先争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创文明单位”,争当先进单位与个人,单位工作要有新亮点。各单位汇报工作时要汇报好的经验及案例。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公公正正办案,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准放弃、推诿、拖延履行职责,杜绝失职渎职。不让违法违纪现象在法院出现、不让裁判不公现象在法院发生。
“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专项活动剖析查摆阶段工作的好坏,事关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进展,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圆满完成该阶段的各项任务,为下阶段整改提高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扎实推进“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推进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往纵深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