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法院组织民事审判部门干警开展业务学习
发布时间:2012-07-13 15:40:44
7月13日下午,鹿邑县法院组织民事审判部门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志翔主持学习。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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