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鹿邑县法院民三庭快速审理多起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2-07-17 16:52:45


   7月10日,我院民三庭快速审理了多起某银行鹿邑县支行诉被告多名粮食经营管理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这批案件起因系从1999年到2005年年间,多个粮食经营管理所在原告某银行鹿邑县支行贷款,原告多次下发贷款催收通知书,但多名被告因经营管理不善,偿还能力急速下降,现仍下欠本金300余万元。7月3日,我院民三庭在受理该类案件以后,发现该案件标的大,且多名被告的偿还能力正在急速下降,如果不及时审理结束,银行贷款极易形成死债,国家也将受到极大的损失。

    接收案件后,民三庭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庭长闫滨江具体负责并参与承办案件,同时由副庭长王亚玲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张红梅组成合议庭。民三庭办案人员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发扬“5+2”和“白加黑”工作精神,在对案件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在做了大量的庭前准备工作后,于7月6日对上述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一天开庭20次,将20个案件全部审理完毕,并全部作出当庭判决。

   至此,该批20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判决,仅仅一周时间。原、被告当事人对法院这种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快审、快结的工作效率予以了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47699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