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省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通报了对全省163个基层法院1-8月份审判质效考核情况。本次审判质效考核首次采用了司法统计数据考核与审判管理流程数据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综合得分为两种考核得分的加权平均值。我院审判质效综合得分34.69分(满分40分),在全省163个基层法院中排名第79名,在全市10个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我院的审判质效已经彻底扭转落后局面,进入了全省前列。
我院的审判质效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彻底扭转落后局面,是齐院长带领党组一班人对审判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的结果;是全院干警团结一心、不懈努力的结果;这充分说明了鹿邑法院已经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团结局面。今后我们将继续团结在院党组周围,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审判工作,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