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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认真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2-11-29 08:57:18


    11月28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召开中层领导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主持,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会上执行局长皇甫超亮首先传达了党的十八大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精神,并宣读了十八大会议的几项主要成果。

    随后齐梅英院长指出,学习和贯彻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全院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真正用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为我们法院当前来说就是要结合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统筹安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争先进,三年创一流”的目标努力工作,为鹿邑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齐梅英院长要求,全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每周二下午的业务学习时间,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修正案、上级法院的相关学习要求和精神,要认真研读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会议做的报告,要深刻理解十八大精神的内涵,特别是要深刻理解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容。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动摇。要始终坚持围绕鹿邑经济社会建设大局开展工作,全力护航鹿邑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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