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河南省第六届“杰出(优秀)青年卫士、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表彰大会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工作推进会在郑州召开。我院干警侯俊涛荣获河南省第六届“优秀青年卫士”称号,受到大会表彰,他是周口市法院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唯一代表。
侯俊涛,男,汉族,1979年2月出生,2001年7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6年7月进入鹿邑县法院工作,现任鹿邑县人民法院辛集人民法庭审判员。2008以来,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2011年被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审判管理先进个人。
侯俊涛同志虽然是一名年轻法官,进入鹿邑县法院工作以来,扎根基层,贴心群众,充分发挥调解功能以“解决纠纷,钝化矛盾,消除隐患,促进稳定”为审判宗旨,努力追求情与法的最佳平衡点,始终把定纷止争作为民事审判的最终目标,用诚心、细心、耐心、公心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两年来,他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00余件,调解撤诉结案150余件,调撤率达到75%。他在工作中认真细致,积极进取,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和规定,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公正与正义。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大局意识,准确把握法律与政策界限,在司法实践中,他身体力行,开拓创新,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法官,人民的公仆,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密切联系群众,踏实工作,以自己的实际工作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侯俊涛同志将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把送法进校园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他针对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突出的问题,结合审判实践,以案释法,详细分析了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特点、发展趋势以及解决的对策,教育广大学生要通过学习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社会风气对自身的侵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了做好儿童、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他积极担任辖区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上法制课,进行法制宣传,以案释法,教育儿童、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又教育儿童、青少年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侯俊涛同志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他“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他不认为,“奉献就是吃亏”,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实际行动谱写着一曲青春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