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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法院法官宋琨应邀为县城乡规划局执法人员授课

发布时间:2013-01-25 09:20:05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1月22日上午,应鹿邑县政府法制办、县城乡规划局的邀请,鹿邑县法院法官宋琨在县政府法制办、县城乡规划局共同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上,为城乡规划局的执法人员进行了授课。授课从上午9点开始,到中午12点结束,整整进行了3个小时。

    宋琨同志针对《立法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涉及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梳理和法条释义,并将行政法理论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实践相结合,对规划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职权范围、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调查、取证和认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讲解,着重讲述了新形势下规划执法中应注意的问题,同时对规划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的细节和敏感问题作了重点说明。

    最后,宋琨同志就规划执法工作实际中存在的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探讨,与会人员积极发问,宋琨同志有问必答。课后,县政府法制办主任田以功及规划局培训人员一致认为这次讲课内容丰富,理论深厚,语言生动有趣,针对性、实用性强,受益匪浅,提高了规划局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鹿邑县法院多次与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互动,就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中的诸多问题进行了交流。加强了法院与鹿邑县各行政机关的相互沟通,建立了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对于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田振兴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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