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在鹿邑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鹿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梅英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得到了与会代表及委员们的高度评价和认可,获全票通过。
2012年,鹿邑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强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74件,审(执)结2141件,结案率86.5%,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4.6 %。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发展,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法院工作报告明确了2013年的工作重点: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鹿邑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二是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切实落实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效,争当全省法院排头兵;五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会议上,代表们一致认为县法院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内容具体、数据翔实,充分肯定了县法院过去一年的审判、执行工作,对在审判管理、文化建设等领域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赞扬。
在人大代表分组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期间,县法院就每个代表团分别派出了两名干警认真听取意见。院党组表示将汇总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对照意见找差距、抓整改,在今年更加扎实地做好工作,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尽责的态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