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下午,为进一步规范涉诉信访工作,深入推进矛盾化解,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鹿邑县法院召开动员会,部署开展争创无赴京到省涉诉上访法院活动。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副院长翟志翔主持。
会议先后宣读了《鹿邑县人民法院开展争创无赴京到省涉诉上访法院活动实施方案》、《鹿邑县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实施细则》、《鹿邑县人民法院导诉及来访接待实施细则》。此次开展活动的目的就是进一步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治理涉诉信访发生的源头,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全力提升法院整体形象。
副院长翟志翔最后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开展好此项活动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上级法院提出的“三下降”、“五提升”工作目标,将争创无赴京到省涉诉上访法院活动开展好。二是人人参与,人人争先。以“终身无错案”的高标准要求自己,通过争创“无信访法官”、“无信访合议庭”、“无信访法庭”,最终实现争创“无赴京到省上访法院”工作目标。三是进一步做好判后答疑、辨法析理工作。每位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都要对每一位当事人切实做到热心接待、诚心聆听、细心记录,认真负责的解答当事人提出的各种问题,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从源头上杜绝上访案件发生。四是落实好“首问负责制”,把矛盾解决在首访环节。工作中要排除隐患重预防,实行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切实加强涉诉信访案件的排查工作。五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立案信访窗口的作风建设。工作中要使用规范文明语言,严肃庭审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