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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民三庭刘冠华庭长到鹿邑县法院指导民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3-07-26 16:07:30



    7月26日,河南省高院民三庭庭长刘冠华一行五人到到鹿邑县法院指导民事审判工作。周口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温新征陪同指导。

    鹿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梅英首先详细汇报了民商事审判开展情况,随后带领刘冠华庭长一行参观了立案信访大厅、审判庭等基础设施。参观过后,刘冠华庭长与鹿邑法院民事审判法官代表进行了座谈,就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研讨与交流。

    刘冠华庭长对鹿邑县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分析了我省民商事审判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就如何做好今后的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他说,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要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深入群众中走访、调查、调解、开庭,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把案件放到群众中去审理,有利于阳光司法,回应司法公开需求;在审理中多方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全面听取纠纷发生地人民群众的声音,把司法民主落到实处;通过巡回审判宣传法律,培养守法意识,传播法治思维。

    齐梅英院长表示,鹿邑县法院将认真总结民事审判工作方面的经验和问题,多学习,多调研,积极改进工作中不足,并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汇报沟通,推动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

文章出处:鹿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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